2.賬簿、會計憑證和有關資料被其他國家機關依法轉移,尚未返還的;
3、法律、行政法規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其他規定可以中止檢查。
有上述情形之壹的,稽查部門可以填寫《稅收違法案件中止審批表》。
附有相關證據材料,經檢驗局局長批準後,可以中止檢驗。
中止檢查消失後,應及時填寫《稅收違法案件解除中止檢查審批表》。
經檢驗局局長批準後,方可恢復檢驗。
擴展數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檢驗確實無法進行,
稽查部門可以填寫《稅收違法案件終結審批表》,附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審判部門審查。
經檢驗局局長批準後,應終止檢驗。
1.被調查對象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被依法註銷,且無財產抵繳稅款或無納稅義務。
承載主體;
2、稅收違法行為的對象已經超過法定調查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其他規定可以終止檢查。
百度百科-稅務檢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