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起訴條件;
2、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3.準備證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對方當事人有爭議的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
4.帶來訴訟費;去法院立案。
二、起訴順豐的步驟:
1.制作起訴書和證據清單。起訴前,要列好起訴狀和證據清單;
2.向法院提交訴狀和證據清單。法院設立立案庭,大部分法院都會指定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起訴狀和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交費。經法院審查,如果案件獲得批準,將發出批準通知書,並制作付款單。當事人拿到付款單後,可以去指定銀行付款。交費後去法院兌換正規票據;
4.等待聽證通知。付款後,意味著案件成功立案。立案庭的法官會根據案件的性質進行分類,然後移交給審判庭。審判庭的工作人員會將案件分配給具體的承辦人員,由承辦人員安排審理。
第三,拆遷補償不公平。如果我已經簽字了,我應該做什麽?
1.簽的拆遷補償款不合理。有可撤銷情形的,可以申請撤銷。簽字後就有法律效力,壹般很難更改。因此,您應該在簽名前仔細檢查。壹旦對補償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