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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私信協議才有效

私人協議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時才有效,即:

1.私下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私下協議的內容必須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

3.訂立的私下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4.如果私下協議包含合同的基本內容,並且是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訂立的,則該協議有效。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題材;數量;質量;價格或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5、必須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依法生效的,以辦理確認手續的時間為準。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到指定部門進行審批或登記,合同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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