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買賣合同的簽訂只是借機先把房子買下來,同時再找另壹個買家把房子轉賣給他人獲利,並不是真的想買房子。買賣合同的簽訂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遠談不上誠實守信,所以買賣合同無效。個別媒體解讀的“無效房產合同”,只是針對房產中介違反誠信原則高價轉賣的行為,而絕不是司法機關要主觀審查未來所有的房屋合同,粗暴地認定什麽樣的“購房心理”是炒房,什麽不是,然後宣布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第壹百三十二條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