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門的工作是維護法律的權威。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司法部門通過審理案件、制定、修改和解釋法律,確保法律的權威得到有效保障。司法部門要保證法律的適用性和公正性,讓人們對法律有信心,從而保證社會的正常運轉。
司法部門通過公正審理案件,查處違法犯罪行為,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懲罰,無辜群眾的權益得到保護。司法部門還負責監督執法部門的工作,確保他們依法行事,避免濫用權力和違法行為。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難免會產生各種矛盾糾紛,需要司法部門通過司法程序公平公正地解決。司法部門通過訴訟程序,讓當事人在法庭上公正陳述自己的觀點和證據,找到最公正的解決方案,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安寧。
司法機構的職責
1.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法合規:對縣、市、省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確保重大行政決策過程民主科學,重大行政決策內容合法合規。
2.確保行政執法的公平與公正:行政執法監督。對不規範、不嚴、不公正、不文明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督促執法機關整改,做到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3.刑事執行職能:社區矯正。對被判處管制、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四類罪犯進行監督、教育和改造,幫助他們依法服刑,順利回歸社會。
4.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弘揚法治精神,傳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識。請律師免費為經濟困難群體和特殊案件當事人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