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無過失的壹般責任。壹般情況下,飼養動物造成的損害適用無過錯責任,即飼養人或管理人的過錯不是關鍵要素。在這種情況下,飼養者或管理者可以以受害者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為由免除或減輕責任。2。更嚴格的無過失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飼養的動物是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的情況。在這兩種情況下,飼養人或管理人不能以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作為抗辯理由。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根據法律規定,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有可以免除或者減輕的情形,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那些沒有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損害的人也應該承擔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被侵權人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有權向第三方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千二百四十五條* *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由於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