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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與法律程序的區別

法律分析:1。司法程序壹般是指人們從事某種活動時所經過的方式、方法、順序和步驟。程序可分為法定程序和非法定程序。前者按適用範圍和對象可分為選舉程序、立法程序、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分別適用於選舉活動、立法活動、司法活動和行政活動。司法程序又稱訴訟程序,是指司法權力行使時必須遵循的法律途徑、方法、順序和步驟的總稱,包括起訴程序、審判程序等不同內容。司法程序是司法權的要素之壹,程序改革在司法改革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發揮著非常獨特的作用。2、法律程序,人們遵循法定的期限和時間順序,按照法定的方式和關系實施法律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程序具有三個特征:法律程序對具體行為提出要求。法律程序由時間要求和空間要求構成,換言之,法律程序是建立在法律時間和法律空間的基礎上的。法律程序是正規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支持受害單位或者個人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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