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加強司法建議的意見》1。認清形勢,提高認識,進壹步增強司法咨詢的自覺性。司法咨詢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的重要途徑。各級人民法院要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新特點,牢牢把握科學發展這壹主題,緊緊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狠抓執法辦案第壹要務,依法履行司法咨詢職責,積極推進科學決策,改善管理,消除隱患,改進工作,規範相關單位行為,不斷提高科學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糾紛。2.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堅持主動司法、依法延伸司法職能的重要途徑。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社會矛盾凸顯。站在新的起點上,面對新的形勢,人民法院在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的同時,應當更加註重司法建議的運用。通過延伸司法職能,積極踐行“服務大局、服務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3.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視和充分運用司法建議擴大審判效果,把司法建議作為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法,充分發揮司法建議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人民法院化解社會矛盾、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維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