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駕駛員對乘客的法定義務

駕駛員對乘客的法定義務

法律分析:對於旅客來說,他們的主要權利是要求承運人將自己安全、及時地送達目的地。首先,乘客有安全乘車的權利。而且這種安全乘車的權利延伸到隨身攜帶的行李,司機必須對自己駕駛失誤造成的任何乘客損害(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害)承擔責任。其次,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有不合理的延誤。由於承運人的故意延誤,旅客不能及時到達目的地的,承運人必須承擔旅客所遭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壹十四條旅客運輸合同自承運人簽發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有其他交易習慣的除外。

第八百壹十壹條承運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旅客和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

第八百二十三條承運人應當對旅客在運輸過程中的傷亡承擔責任;但是,除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因旅客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以外。前款規定適用於免票、持優惠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的無票旅客。

  • 上一篇:業務範圍什麽時候改?
  • 下一篇:撕開封條會有什麽後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