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用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運營5年以上每6個月檢驗1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和微型非營運客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檢驗1次。
車輛年檢的標準是什麽?
1,乘用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5年後每6個月檢驗1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後每半年檢驗1次;
3.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1次,4年以上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輛每年檢驗1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應當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國家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並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的檢定,監督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實施。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