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埋葬死者的罰款壹般在1000元以下。埋葬應當火化的遺體,或者在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未經批準,擅自修建殯葬設施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管理部門予以取締並責令恢復原狀。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壹)故意毀壞、汙損他人墳墓或者損毀、丟棄他人骨灰的;
(二)在公共場所停放屍體或者因停放屍體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聽勸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19條
發現漂浮物、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尋找遺失物的有關規定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偷埋死人可以找哪個部門?
1.死亡原因不明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2.正常死亡在村裏,可以報村委會;
3,或者也可以向民政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