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七條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其總額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四條* *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生活費以及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