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樣的人渣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在學校連續侵犯15學生,其中有8個是女生,是非常惡劣的行為。這讓我們覺得這樣的人不值得去死。在我們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強奸未成年人是重罪,而這個人卻連續侵犯了十多人,這也讓我們擔心我們的生活,為什麽現在這個法制社會還有這種人渣。據對此事的調查,被侵犯的多是沒有自己主觀意識的女生,而這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這壹點,對這些女生實施了犯罪行為。他們平時用的手段就是在校門口聯系這些女生,壹般是帶她們出去玩。他們通常出入的地方是酒吧或KTV。在KTV裏,這些女孩被酒精麻痹,以達到她們的犯罪目的。有些女生警惕性很高,但是這些人抓住了這個年齡段的女生喜歡花錢的心理,所以用錢來騙這些女生。這些女生自然沒有想到這麽多東西。在法律規定下,強奸幼女更是嚴重,但這些人還在法律邊緣試探,以為用錢勾引自己是別人的自願行為。在我看來,我們的法律壹直在保護這些不懂事的女孩子,但是還是會有壹些人遊走在法律的邊緣,所以在這裏我需要告訴妳的是,最重要的是壹輩子潔身自好。遇到這些陌生人我都不想搭理,因為很容易掉進他們的陷阱。而我們的父母有義務提醒孩子,告訴孩子什麽不能做。只有讓他們樹立自己的保護意識,才能避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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