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曝出四川宜賓市所轄屏山壹女學生被多人毆打壹事,壹時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當地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這種事必須調查。經調查得知,涉事女生與被打的女生相互認識,因案發前他與16歲的李某聽說12歲的張某在背後說自己壞話,遂找張某理論討說法。這個張說的壞話,另壹個女孩許也說過。
對此,他們三人在某酒店找到13歲的許,並對其進行掌摑。張某還用手機拍攝了毆打過程,然後傳到網上。
本事件中,李某、何某、16歲的張某、12歲的女童、13歲的兒童徐某,應當知道這些真相,但其仍做出如此令人氣憤的行為。12歲的孩子可能會有壹點意識薄弱,所以這就需要家長來教育。16歲的孩子顯然已經明白,打人是不對的。他們雖然做出了這樣的行為,但是還發布出來,發布到網上,簡直不可思議。
這些人需要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對於已滿16周歲的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如果存在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行為的,應當依照我國法律予以處罰。對於12歲的孩子,家長需要給予嚴肅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