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程序法部門是指所有規範訴訟活動的法律。主要包括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此外,還包括仲裁法、監獄法、律師法等。在法治相對發達的國家,除了上述三大程序法之外,壹般還有憲法訴訟。
2.法律1。狹義的法律是指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制定的除憲法以外的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
2.廣義的法律:指整個法律,也指這個整體所包含的任何法律淵源:憲法、狹義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學術概念)、軍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和軍事法規。
3.法律部門(類似法律):我國的法律體系壹般分為這幾類:憲法及其相關法律、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程序法和非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