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調查研究,2021年,我國91%的三級法院已全面推廣應用電子簽名。2022年6月5438+10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規定,人民法院經受送達人同意,可以采用能夠確認收到的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至此,通過電子簽名的應用實現法律文書的網上簽收和電子送達,逐漸成為各地法院數字化建設的重要任務之壹,為移動法院和網上辦案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
目前,裁定書、決定書、傳票、判決書、通知書、法院公告、調解書、財產報告令、訴訟文書、法庭筆錄、請示等都可以進行電子簽名。
安全、便捷、移動的電子簽名的應用,幫助法院有效解決了大量案件材料和法律文書的簽收問題,通過網上簽收、移動簽收、當面簽收等便捷簽收的優勢,為移動法院、互聯網法院等新型辦案模式的普及提供了技術支撐。
水不屬於礦產資源,屬於水資源,不屬於礦產品。但是地下水屬於礦產資源。1994國務院3月26日頒布的《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規定,礦產資源是指呈固態、液態、氣態並具有利用價值的自然資源。包括地下水和礦泉水。細則指出,地下水資源具有水資源和礦產資源的雙重屬性。
水資源是指可以利用或者可能利用的水源。這個水源要有足夠的數量和適宜的質量,滿足某地壹段時間的特定需求。根據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