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妳說的訴訟階段是什麽意思?

妳說的訴訟階段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公訴階段是指在公訴案件的訴訟過程中,介於偵查和審判之間的壹個訴訟階段。簡稱“起訴階段”。

根據事實和國家的法律,決定是否將被告人移交法院審判,作出起訴、免予起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準確、及時地懲罰犯罪,避免無辜的人和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受到審判。

現階段,人民檢察院要通過案件的審理,繼續監督公安機關偵查活動的合法性,對我院偵查部門的偵查活動實行內部控制和監督;同時為人民法院順利進行審判提供必要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19條高等法院的管轄權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壹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應當由法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壹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

  • 上一篇:民營醫院不發工資怎麽投訴?
  • 下一篇:淘寶司法拍賣房產法院裁定書需要多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