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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關於發布森林防火禁止令的通知

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關於發布森林防火禁止令的通知

為切實加強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發生,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特發布森林禁火令:

1.禁火期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15日,全區及林地邊緣50米範圍內的所有林區為禁火區。

二、禁火區禁火期間,禁止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燒山、燒稭稈、燒骨灰和木炭、燒草、燒垃圾、生火取暖、野炊燒烤等。

三、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其經營範圍內承擔森林防火責任。

四、森林禁火期間,各鎮、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巡邏和監管力度,嚴格控制野外火源,嚴厲查處違法用火行為,特別是在重點地區、重點路段和重點路口。要做好應急保障準備。壹旦發生森林火災,要迅速組織專業力量,采取果斷措施,科學滅火,確保“早撲救、小撲救、大撲救”,堅決杜絕各類人員傷亡。

五、違反本禁火令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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