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勇博士的左手在將近八個月的時間裏沒有恢復觸覺。這對眼科醫生來說意味著什麽?這意味著他不能準確地操作手術,意味著他不能詳細地做醫學研究,意味著他甚至不能感受壹碗餛飩的溫度,這是他不應該做的。像他這樣優秀的人,本該有更輝煌的人生,但顛覆這壹切的,卻是從壹場醫療爭吵開始的,是崔的那壹刀,斷送了醫生的前程。對於即將受審的崔,法院會給出什麽樣的判決,還是個未知數。網上有聲音說判崔死刑不為過。我認為崔最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當時,崔對醫生的技術和服務不滿,持刀向醫生刺去。他從五樓追到六樓又砍又砍,在陶勇的頭、脖子、手上砍了好幾刀。手段十分殘忍,情節十分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符合刑法規定,屬於故意殺人罪。與此同時,事件發生在醫院。擾亂了醫院的正常秩序,加劇了醫患關系的緊張。但是,由於陶勇醫生不是被砍死的,也就是說,他是故意殺人未遂,所以在法律上可以從輕處罰。在我看來,在國家的法律制度下,崔最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於此事已在網上廣泛傳播,如果法院對崔從輕判決,民眾將義憤填膺。如果量刑過重,刑法無法自圓其說。歸根結底還是希望國家能完善醫鬧刑法,給這些大人物壹個避風港。也讓那些肆意踐踏法律的人有所畏懼。最令人痛心的是,像陶勇博士這樣耀眼的人,卻因為醫鬧而在醫學界黯然失色。希望以後隨著國家法律的完善,醫鬧會越來越少。
上一篇:蘇州大學法學2023錄取分數線下一篇:同等條件下如何認定優先續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