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特許經營又稱特許經營,是指被特許人授予自己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商業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的規定在特許人的統壹經營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被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在這個行業建立了自己的品牌,產品成熟,在生產技術和商業模式上有自己特色的企業,都在尋求資本擴張和市場份額的提升。特許經營可以幫助這些企業引入其他合作夥伴的資金和其他經營資源,節省被特許人自身的投資,實現上述目標。對於那些自己創業的商人或者名氣還不響亮的中小企業來說,通過特許經營,獲得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生產經營名牌產品,可以快速積累資本,獲取利潤。正是在這種雙向利益互動的驅動下,特許經營才有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是指企業以註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以合同形式許可給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以統壹的經營模式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