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貓主人有很大的閑暇在淩晨砸別人的店,因為理發店的監控給警方提供了證據,根據這些證據,他會給受害人1.5萬元,所以他除了在理發店的玻璃門外,無處泄憤。反正事情已經發酵到這個地步,雙方也沒有商量出壹個結果,但是個人認為貓主人需要出這個錢。
因為法律早就規定,飼養小動物時,主人必須對動物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因為動物沒有承擔責任的能力,作為主人就應該對其承擔責任。而且養貓的人養貓也不體貼,因為養貓的人都知道貓很喜歡往下跳,他們家的貓玩的時候可能會不小心摔倒,賬號會把下面的老人打暈。
所以老人在這個世界上完全是無辜的,養貓的人在養貓的時候也要想到這個問題,這樣才能把家裏的陽臺封起來,因為這是養貓的常識,很多人在養貓之前都會把陽臺封起來。所以總的來說,貓主人是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了這個悲劇,所以他必須為自己的疏忽承擔壹定的後果,以至於他真的不知道,但是貓真的是他的貓。這也是不爭的事實,所以毫無疑問,貓出事了,肯定有它的主人來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