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字不僅可以說明寫作的原因,還可以營造環境。
(2)後記:寫在書籍或文章後的文字。常用來解釋寫作過程,或評價內容等。,又稱後記或附言。在唐代,韓愈對《Kodou書》的後記稱為後記。古人常用書名或後文。比如宋代歐陽修有《舒眉余省稿》後,曾鞏有《舒威鞏崢傳》後,王安石有《李樹文公集》後,都是以書後為題。偶爾會用“讀後感”這樣的標題,如唐代柳宗元的《讀韓愈《茅穎傳》後記》。後世所謂的題跋,都是後記。後記實際上是列在書後面的前言(見前言),但與前言略有不同。區別在於後記或後記,篇幅往往比序文小,內容往往不如序文全面,系統的規模也比序文小。
(3)題詞格式:壹般的題詞格式是在標題下面寫壹句話,後面加壹個破折號,寫上題詞。壹般來說,用作題字的字都很漂亮,但要求壹般比較精煉,不冗長,有哲理性。即碑文的內容寫在開頭的兩個空白處,寫完後右邊再寫壹行——碑文。例子:生活需要妳生活是壹種幻覺,但我需要妳!。-題字。
(4)後記格式:寫完壹篇文章,如果有補充或遺漏的問題,可以用後記的形式。壹些采訪或新聞文章,之後有新的發展,不方便單獨介紹的,可以用後記的形式補充。既能豐富文章內容又能延緩發表,壹舉兩得。有時作者故意以後記的形式對某個問題提出發人深省的觀點,讓讀者深入思考。
其余的,真的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