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問題教師,在行政法或刑法中並沒有處罰的規定,更多的是給予道德譴責。或者根據所在單位或學校的相關校規校紀進行處分。學術造假壹直是中國乃至世界其他國家學術界非常頭疼的問題。很多人不認真做科研,而是專心偷別人的科研成果為己所用。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
為了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再次發生,我認為用人單位和全社會應該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機制。懲罰學術不端的人。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如果發現學術不端,就應該辭退。對於社會,對於有學術不端行為的人,要深入教育,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同時,研究者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道德觀念。不要盲目的通過抄襲別人的成果來提高自己的價值。不要想著走歪門邪道,放棄陽光大道。雖然整個社會還沒有達到完全公平正義的狀態,但我相信,只要我們每個人都做出自己的努力,追求公平正義和陽光,這個社會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