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處理者應當采取傳輸、存儲等必要的保護措施,確保個人信息安全。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個人信息的加密傳輸和存儲、安全數據中心的使用以及數據備份。
綜上所述,為了保證個人信息的安全,數據處理者必須采取壹系列必要的傳輸和存儲保護措施。這些措施旨在保護個人信息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披露、損壞或丟失等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壹條規定:
數據處理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和存儲的個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泄露、篡改或者丟失;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的,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過程中收集、生成的重要個人信息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境外接收人采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