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戶口跨地區遷移流程是:
(1)當事人欲遷移戶口的,需由本人或戶主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當地派出所說明情況,辦理落戶手續;
(2)派出所審核合格後,發給當事人落戶遷入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居,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城市三日內,農村十日內,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居登記,並交驗遷移證明。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證件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1)復員、轉業、退伍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兵役機關出具的證明。
(二)華僑和歸國留學生,應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應當出示釋放機關的證明。
二、戶籍遷移的流程是怎樣的?
1,向當地派出所申請;
2.當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遷出申請;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到遷入地市公安局戶政部門辦理。)申請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