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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後發生車禍的違法條款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發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只是壹般違反交通管理法規,不承擔刑事責任。否則以交通肇事罪來說,壹般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即造成2人死亡或者5人以上受傷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凡造成事故,故意軋死人的,視為故意殺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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