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壹)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 (壹)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4)降職;(五)辭退;(6)開除。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