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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招兩年有法律依據嗎?

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生完成專科層次課程後,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全國招生計劃》和《普通高等學校按學校、專業劃分的全國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應控制在各省當年普通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總數的5%以內)。各省普通高校公布招生人數和省級行政部門組織的統壹考試,選拔優秀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三年第二學期參加省級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壹考試(部分省份給本科學校發卷子),原專業或相關專業升入本科院校(大三)繼續全日制本科教育兩三年(部分省份可以跨專業)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後入學辦法(試行)》(教廳〔2009〕6號)精神,應征入伍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在退役後壹年內,憑本人身份證、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到戶籍所在地市級考試機構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市級考試機構需要配合當地民政部門對考生的退役身份證明進行認真審核確認。其他事項與普通考生相同。具體政策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各省普通高校畢業生政策略有不同,主要以當年各省教育考試院或教育廳公布的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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