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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無效的情況怎麽處理?

無效招標情形包括:招標代理機構泄露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保密信息;招標人向他人透露潛在投標人的;招標人與投標人非法協商投標價格和投標方案;招標人在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六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幹預招標投標活動。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禁止投標人通過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方式中標。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投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騙取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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