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務人員的投訴方式如下:
(1)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
(2)可以向衛生局或藥監局或當地醫學會投訴;
(3)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4)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向檢察院舉報。
2.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第六條。
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醫療機構做好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引導醫患雙方依法解決醫療糾紛。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
公安機關依法維護醫療機構公共秩序,依法查處侵害患者和醫務人員合法權益、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財政、民政、保險監督管理等部門和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發揮保險機制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的第三方賠償和醫療風險社會化分擔作用,鼓勵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鼓勵患者參加醫療意外保險。
二、醫患雙方有哪些途徑可以解決醫療糾紛?
1.雙方自願協商;
2.申請人民調解;
3.申請行政調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