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雙方表示真實意思,不違法,不侵害第三人利益,不違反公序良俗,即合法有效。簽署的協議是有效的。合同解除後,簽訂的補償協議,只要能達到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壹般都具有法律效力。補償協議的總體性質是民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據相關法律,就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並達成壹致。判斷合同成立的依據是承諾是否有效。合同生效意味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約束力。通常情況下,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方可生效的,本合同自批準、登記後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衍生問題:
什麽是拆遷補償協議?拆遷補償協議,即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被拆遷人、承租人之間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規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雙向有償協議。協議雙方根據協議享有壹定的權利,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