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補方法有多種分類方式,根據實際意義可分為正式互補方法和非正式互補方法。正式的補充法律通常由立法或司法程序審議通過,包括法律修正案和司法解釋;非正式補充法是指日常生活中為社會所認可和接受的壹些非正式規範和慣例,如公序良俗、誠實守信等。補充法律的現實意義在於使法律規範更加完備和健全,同時也可以強化社會的信任和期待,增強公眾對法治的信心,為司法的判斷和判決提供更好的依據和指導。
雖然在理論和實踐上有很多優點和好處,但也存在壹些需要註意和解決的問題:壹是補充法律可能存在過多或不足的現象,從而導致法律規範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其次,補充法中也存在模糊不清的問題,需要專業知識和司法實踐來解決。因此,今後應加強相關的法律研究和實踐探索,建立更加完善健全的補充機制,使之更加符合法治精神和社會實踐的需要,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