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人(或委托人)持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到鄉鎮武裝部,出具本人服役檔案需要查詢、復印的證明,並加蓋縣(市、區)人武部公章;
三、攜帶鄉鎮武裝部出具的證明到縣(市、區)武裝部檔案館申請查詢並復印《退伍士官登記表》。主要分為四個步驟:
第壹步:委托人攜帶身份證和遺失人身份證及鄉鎮武裝部出具的證明到武裝部檔案室;
第二步:檔案館工作人員會詢問失聯人員的退休時間,然後填寫查詢檔案登記表(本人只需填寫查詢日期和本人姓名,委托代理人需簽署代理人姓名);
第三步:檔案裏的工作人員會拿出《退出現役士官登記表》,可以直接在檔案裏復印,復印完交回原件;
第四步:向人武部軍分區工作人員提交《退出現役登記表》復印件兩份,註明“復印件與原件壹致並標註當日日期”,並加蓋人武部軍分區公章。
四、《退出現役士官登記表》復印件,壹份交村委會(社區),另壹份留存,與證明退役士兵身份的退伍證具有同等效力。
五、帶復印件,回原單位,補辦出院證。因為軍改,如果原單位不在,是無法補辦退伍證的,但是這個證可以作為退役士兵身份的有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