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應在自然月結束後30天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就構成拖欠工資,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2.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壹條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1)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二,克扣工資違法嗎?
1.雇主無故克扣工資是違法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舉報。舉報成功後,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