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納稅的後果是什麽?
匯算清繳期結束後需要補繳稅款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法征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註。對於未能補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會在分析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後,先進行催繳。對於經提醒後仍未按要求進行自查自糾的納稅人,將進壹步采取稅務約談、發送稅務文書等方式告知納稅人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對於警告後仍不配合的,稅務機關將依法采取進壹步措施。
當然,值得壹提的是,納稅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超過654.38+0.2萬元,應納稅額不超過400元的,不需要納稅。
對於年度納稅年度匯算清繳,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辦理。在下列情況下,不必辦理年度結算:
(1)年度匯算清繳需補稅,但全年綜合收益不超過1.2萬元;
(二)年度匯算清繳應納稅額不超過400元;
(三)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
(4)符合年度退稅條件但不辦理退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