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消費者訂購的商品;
(二)鮮活易腐商品;
(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報刊投遞。
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指商品自到貨之日起7天內無理由退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3月14日正式實施,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自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
2014 2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消費者網購“後悔權”將有法律和部門規章支撐。
2017 117 10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8家單位對JD.COM、天貓、亞馬遜等13網絡交易平臺進行行政指導,強調不得采取定金不退、預售商品七天無理由退貨等不合理規定。
2021 3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發出倡議,呼籲廣大實體店經營者自願參加“線下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
(2)新鮮易腐;
(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報刊投遞。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