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
3、提供入侵、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和工具;
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5.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6、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暗示性規定;
7、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85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