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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看守所寄信的流程

看守所關於物品交付、會見、通信和休假的規定。看守所應當接受辦案機關的委托,檢查罪犯收發的信件。經檢查,沒有問題的,可以發給被拘留者本人;對於阻礙偵查、起訴、審判的信件,應當扣留,移送辦案機關處理,壹般是郵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三十壹條。

受辦案機關委托,看守所可以檢查罪犯收發的信件。發現阻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拘留或者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看守所受辦案機關委托檢查罪犯收發信件的,應當全部交由辦案機關處理。被刑事拘留的罪犯可以與其近親屬聯系。

所有收發的信件都必須由管理員檢查。凡發現阻礙反動言論傳播監督的,壹律拘留,從重處理。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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