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中國消費者協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對侵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經營者以及其他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適用本解釋。".法律規定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授權的機關、社會團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適用本解釋。”這裏可以提起消費公益訴訟的主體是“中國消費者協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和“法律規定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授權的機關和社會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