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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業務是否屬於非法經營罪?

法律分析:不是,非法經營是指以向不特定的人借錢為生。從事非法放貸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應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超出批準範圍放貸;以營利為目的;兩年內以貸款或其他名義向不特定單位或個人出借資金10次以上;年利率超過3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的犯罪: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商品或者其他限制交易的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四)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

《關於辦理非法借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壹條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業務範圍,以營利為目的,定期向不特定社會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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