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應急車道的處罰是:
1.非營運車輛占用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6分;
2.營運車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12分,降級駕駛證。全省最高罰款500元;
3.交通管制的情況下,強行占用應急車道的,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還可以並處1.5日的拘留。
合法使用應急車道的條件是:
1,車輪爆胎,車輛制動失靈或轉向失控;
2、行車事故或火災。
值得註意的是:
1.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臨時停車的。確定車輛必須停在應急車道的白線內,車輛最好盡量靠近高速護欄,遠離行車道。
同時開啟雙閃燈,在車輛後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在能見度低或夜間情況下需要使用。
2.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離應適當提高到200米以上。
3.對於沒有雙閃和三角警示牌的。交警將對駕駛員進行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不要說車輛停在應急車道,萬壹有什麽緊急情況。所謂應急車道,顧名思義就是緊急處理的車道。如果被占用了,那些真正需要應急的朋友就無法及時處理,方便了人,也方便了自己。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第二條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壹次記6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