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處罰:對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個人或企業,可由環保部門或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如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環境保護許可證等。
2.民事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因環境汙染受到損害時,被侵權人可以向環境汙染者或者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3.刑事處罰:環境汙染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以並處拘役、有期徒刑、罰金。
此外,還可能涉及其他形式的處罰,如吊銷或撤銷營業執照、取消行政獎勵、降低社會評價等。值得註意的是,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後果往往不僅限於處罰本身,還包括環境破壞帶來的嚴重後果,如水汙染、土壤汙染等,會對公眾生活和健康產生不利影響。因此,遵守環境法律法規是企業和個人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