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交通規則如下:
(1)闖紅燈,打6分。罰款100元;
(2)酒駕,扣12分。根據駕駛車輛情況和是否發生事故,作出5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10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的處罰;
(3)不系安全帶的,記2分,罰款100元;
(4)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處5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5)開車時打手機,記2分;
(6)故意遮擋號牌,記分12;
(7)超速行駛,根據超速車輛、行駛道路、超速行駛等具體情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法。
二、什麽情況下可以依法扣留車輛?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涉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行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
3、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4.道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車輛超載的;
5.機動車有被搶劫嫌疑的;
6.機動車涉嫌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
7、未辦理《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8.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