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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觸犯了哪些法律?

法律解析:違法建築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占用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遷後的房屋搬遷;私自轉讓土地建房或者建設經營性用房的;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原址改擴建。其違法行為可分為違反規劃和非法占用土地,適用法律對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建設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等工程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市、縣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土地使用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詳細施工方案的建設工程,還應當提交詳細施工方案。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或者鎮人民政府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公布經批準的建設工程詳細規劃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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