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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書需要公證處公證嗎?

委托書壹般不需要公證處公證。

我國《民法典》規定:委托代理的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 *代理的適用範圍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壹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所作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授權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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