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行政處罰的種類如下: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條。
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專用票據;不開具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的專用票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七十壹條
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移交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上岸之日起二日內上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