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這部法律不僅讓我了解到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更重要的是增加了我的法律知識,對我自己的保護也起到了壹定的作用。《未成年人保護法》主要分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未成年人在人生發展過程中處於年幼、弱小時期,自我保護能力較低,是人身權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體。當今社會,很多家長和社會上的人都不同程度的傷害過他們,影響了他們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因此,制定這部法律不僅可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有利於他們的健康成長。但是,即使制定了這部法律,壹些人仍然知法犯法,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比如我姐家附近就有壹家網吧。我經過那裏的時候,經常看到學生進進出出。大部分是未成年人。
這家網吧的玻璃門上居然貼著“未成年人不得入內”的字樣。《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歌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這家網吧的經營者沒有阻止未成年人進入,明顯違反了法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的責任。我們應該增強法律意識。
當我們被侵犯時,我們不應該害怕或忍受。而是要大膽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保護自己的安全,不讓自己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