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壹道防線”。這壹重要論述精辟而深刻地闡述了公平正義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作用。公平正義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不懈追求。
法律是公平正義的準則,但只是寫在紙上。要把紙面上的法律變成現實生活中活的法律,司法起著關鍵作用。司法正義屬於矯正正義,是受損正義的修復,是扭曲正義的延伸。只要正義是公正的,很多社會不公就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得到糾正和補救,從而恢復社會正義。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起著重要的主導作用,司法不公正對社會公正有著致命的破壞作用”。這壹重要論述從正反兩個方面闡釋了司法公正與社會公正的辯證關系。法治社會,法律是最大的規則。
司法機關通過法律的適用,確認合法行為,維護合法權益,懲罰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明確告訴人們哪些行為是國家和社會所允許和保護的,哪些行為是國家和社會所禁止和將要懲罰的。這就是司法對社會行為的規範和引導作用。
如果正義是公平的,規範的引導和導向是正確的、積極的,就會引領和促進社會正義。另壹方面,如果司法行為不公正,規範引導和導向是錯誤的、消極的,會對社會公正造成嚴重損害。而且由於“最後壹道防線”的定位,司法不公也會縱容和放大社會不公,突破整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