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群毆應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不構成犯罪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三)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應當負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二,未成年人殺人壹定要坐牢嗎?
1,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不坐牢;
2.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對於未成年人,將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