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管理是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建立在簽訂壹系列合同的基礎上的。忽視合同管理意味著無法有效控制項目質量、項目進度和項目成本,更不用說全面管理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和項目風險。只有抓住合同管理的核心,才有可能從整體上調控整個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範所有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設工程合同明確了建設主體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當事人履行義務和享有權利的法律依據,也是正確處理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種糾紛和爭議的法律依據。縱觀當前我國建築市場的經濟活動和交易,誠信危機和不正當競爭大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合同管理意識淡薄有關。加強合同管理,督促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履行義務,處理糾紛和爭議,對規範建設主體的行為,促進我國建築市場的整頓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
4.加強合同管理是中國應對國際競爭的需要。到目前為止,中國的建築市場已經全面開放。面對國外施工企業的沖擊和挑戰,我們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施工企業只有加強合同管理,才能與國外施工企業競爭,贏得自己的生存和發展空間。